市民房子裝修報價7萬 施工後被加價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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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市民廖先生今年2月與廣西某裝飾公司簽下一份裝修合同,交了裝修首付款後,廖先生髮現該公司合同上一些條款與先前表述的內容有所出入,擔心以後裝修過程中產生更多的不利。終,他在行業協會的協調下,終與該裝飾公司終止了合同。對於許多剛接觸裝修的市民來說,裝修合同裡暗藏的陷阱並不容易被發現,一旦出現糾紛需要維權時,這些合同漏洞將置自己於不利的局面。

市民房子裝修報價7萬 施工後被加價3萬

不歡而散

簽下合同發現前後表述有出入

廖先生是廣西一所高校的老師,在南寧華潤二十四城買了一套101平方米的房子。去年10月,他在網上看到南寧一家裝飾公司的宣傳廣告,覺得挺滿意,於是決定請這家公司為自己的新房進行裝修。

廖先生帶著房子的戶型圖來到裝飾公司,該裝飾公司設計師小陳根據戶型圖給他做了一個預算,一共7.5萬元,其中涉及的水電部分是預收7000元。廖先生說,當時設計師跟他說水電部分封頂是1.1萬元,基礎部分則按房子套內面積來算。

這樣的預算方案,廖先生覺得可以接受。於是,今年2月26日,廖先生與該裝飾公司簽下了合同。並交了裝修首付款39824元,也就是合同金額的60%,裝飾公司同時對設計費等款項做了部分優惠。

但到了3月3日,裝飾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員到廖先生的房子實地測量時,裝飾公司對水電部分卻報出了1.66萬元的價格,這比他原先聽到的“封頂1.1萬元”的說法相去甚遠,比他心理能接受的價格高出了太多。

廖先生隨後跟裝飾公司協商,希望能把水電部分的費用降下來。次協商降到1.5萬元,第二次協商降到1.4萬元,第三次協商後,裝飾公司依然未能把價格降到廖先生滿意的地步,於是雙方的協商不歡而散。廖先生認為,自己在簽訂合同之前,裝飾公司對部分專案的費用明細未能清楚告知,前後說法不一,讓他不能明白消費。他擔心在以後實際裝修過程中產生對自己不利的更多專案,於是想趁著工程未施工之前,決定終止合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協會調解

當事雙方終同意終止合同

圍繞著廖先生提出的質疑,3月8日上午,記者來到該裝飾公司採訪,裝飾公司負責人莫經理接待了記者。

莫經理稱,“封頂1.1萬元”這個說法確實存在,但可能廖先生在理解上有偏差。1.1萬元封頂是“強電弱電×110元/平方米”算出來的電路部分的預算,並沒有包含水路部分。因為水路涉及兩個牌子,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單價。這一部分,一般會讓客戶先選擇牌子,做多少工程量就收多少錢。,根據實測,他們得出的預算為1.66萬元,不存在故意隱瞞不告知的說法。

合同裡提到的基礎部分按照房子外牆面積來計算的做法,廖先生也表示有異議。莫經理解釋說,公司是不按套內面積來算的,也不按建築面積來算,而是按實測實量的面積來計算。至於當初廖先生聽到的說法為何會出現這些偏差,莫經理表示現在也難以查實,追究下去也毫無意義了。

當天,南寧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副會長陳紹軍也到公司參與調解,鑑於合同雙方在前期多次協商中已鬧得不愉快,即便調解和好繼續合作也不太和諧。經行業協會調解,雙方當場表示同意終止合同,裝飾公司退還廖先生預交的裝修首付款,約定三個工作日後到賬。3月12日,記者致電廖先生,他表示該裝飾公司退還的首付款已到賬。

 裝修提醒

合同裡暗藏陷阱不易被發現

在調解過程中,南寧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副會長陳紹軍在對雙方簽訂的裝修合同核對後發現,合同中一些條款在設定時,對客戶違反條款的懲罰措施做了明細表述,但公司違反該條款時,該有怎樣的懲罰措施並沒有詳列。“就好比規定,乙方犯了錯,你有具體的懲罰措施,但是如果甲方犯了錯,怎麼懲罰,你沒說。這一點上合同條款明顯有失公平,對乙方不利。”陳紹軍如此指出,另外在公司提供給業主的設計方案中,提到使用的是某進口品牌的水管,裝飾公司也未能及時提供進口關稅憑證等手續,是否使用的是進口水管存在疑問。

裝飾公司莫經理則表示,合同裡這些條款並非故意欺瞞消費者,而是在草擬合同時未能考慮周全導致,在實際施工中不會故意引起這些不必要的糾紛,從而損害公司的聲譽。(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