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一裝修公司向樓盤購買業主資訊 董事長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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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您好,是××女士(先生)嗎?我是××裝修公司的,我們公司近期有一個針對您購買樓盤的樣板房徵集活動……”

不少買了新房的人都會接到類似的推銷電話,這些人不僅知道你的姓名、手機號,甚至對房型房號也一清二楚。這不禁讓人好奇,自己的資訊是怎麼被這些公司掌握的?

衡陽一裝修公司向樓盤購買業主資訊 董事長獲刑

買房後遭遇裝修公司打來的電話騷擾,這樣的經歷對於大多數人都不陌生。近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為了提高公司業績,衡陽一裝修公司瘋狂購買房主個人資訊,給予業務員用於推銷,結果公司被罰款5萬元,董事長等人均獲刑。

裝修公司為業績買資訊

衡陽紅牛裝飾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6月,天眼查顯示,衡陽紅牛裝飾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室內外裝飾的設計、施工、維護;水電安裝;建築裝飾材料的銷售。(依法須經批准的專案,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周某勤作為該公司最大的股東,佔股31%。

在周某勤任董事長期間,他與公司總裁田某、員工李某梅商議,為提高公司業績,鼓勵公司員工購買樓盤業主資訊用於撥打推銷電話。

梳理髮現,衡陽紅牛裝飾有限公司有兩條購買的渠道。一條渠道是周某勤親自找人購買。他聯絡的人姓彭,是個“中間商”。2014年以來,彭某為牟取利益,採取購買、交換等方式,獲取了大量衡陽市各大樓盤業主房產資訊,資訊內容包含:小區名稱、樓棟號、房間號、業主姓名、房屋面積、聯絡方式等內容。2015年9月10日至2018年2月14日,彭某以每條資訊0.5元至4元不等的價格對外出售。

據統計,2016年5月20日至2018年2月,周某勤單獨從彭某(已判決)處購買樓盤業主資訊33765條(其中重複資訊4707條),通過微信支付的方式支付16000餘元。

周某勤在購得樓盤業主資訊後將資訊分發給田某以及公司的店長,他們將資訊分發給市場二部經理陽某及市場一部經理陸某,由陽某、陸某再分發給市場部員工用於撥打推銷電話。

有人用兩包煙換得幾百條資訊

除了依靠董事長周某勤手中的資料外,在徵得周某勤等人同意後,衡陽紅牛裝飾有限公司還積極鼓勵員工購買,費用公司報銷。

2017年10月,李某梅購買了合勝廣場二期樓盤業主資訊845條,通過微信支付2000元,後在公司報銷1600元,用所購名單自行撥打推銷電話。

2018年3月,陽某購買了樓盤業主資訊1499條,通過支付寶及現金支付1780元,後在公司報銷購買費用,將所購名單分發給部門員工撥打推銷電話。

物業工作人員是他們的主要渠道,有的人花了錢,有的人甚至只用兩包煙作為交換就輕鬆拿到幾百條資訊。

2018年3月,衡陽紅牛裝飾有限公司一員工從金盾花苑小區一楊姓物業人員手中用兩包煙購得該小區業主資訊212條,用所購名單自行撥打推銷電話。

2018年5月,陸某從雨母新城物業工作人員手中以300元的價格購得該小區業主資訊200條,後在公司報銷購買費用,將所購名單分發給部門員工撥打推銷電話。

據統計,衡陽紅牛裝飾有限公司的員工先後購買了樓盤業主資訊2756條,並經田某等人簽字後在公司報銷購買費用,所購名單均用於自己或者部門員工撥打推銷電話。

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衡陽紅牛裝飾有限公司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周某勤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田某等4人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至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不等。

周某勤上訴後,衡陽中院審理認為本案系單位犯罪,被告單位衡陽紅牛裝飾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上訴人周某勤為獲取非法利益,採取購買方式獲取大量樓盤業主房產資訊,情節特別嚴重,被告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獲取非法利益,採取購買方式獲取樓盤業主房產資訊,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根據周某勤的犯罪事實和悔罪表現等,以周某勤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四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