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規定
1)吊杆、龍骨的安裝間距、連線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2)後置埋件、金屬吊杆、龍骨應進行防腐處理。木吊杆、木龍骨、造型木板和木飾面板應進行防腐、防火、防蛀處理。
3)吊頂材料在運輸、搬運、安裝、存放時應採取相應措施,防止受潮、變形及損壞板材的表面和邊角。
4)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裝置嚴禁安裝在吊頂龍骨上。
5)吊頂內填充的吸音、保溫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防散落措施。
6)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蓖子等裝置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交接處應嚴密。
7)吊頂與牆面、窗簾盒的交接應符合設計要求。
8)擱置式輕質飾面板,應按設計要求設定壓卡裝置。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吊頂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飾面板,金屬龍骨應有產品合格證書。木吊杆、木龍骨的含水率應符合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8.2.2、飾面板表面應平整,邊緣應整齊、顏色應一致。穿孔板的孔距應排列整齊;膠合板、木質纖維板、大芯板不應脫膠、變色。
暗龍骨飾面板(包括紙面石膏板、纖維水泥加壓板、膠合板、金屬方塊板、金屬條形板、塑料條形板、石膏板、鈣塑板、礦棉板和格柵等)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以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為骨架,採用釘固法安裝時應使用沉頭自攻釘固定。
②以木龍骨為骨架,採用釘固法安裝時應使用木螺釘固定,膠合板可用鐵釘固定。
③金屬飾面板採用吊掛連線件、插接件固定時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規定放置。
④採用複合貼上法安裝時,膠粘劑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強烈振動。
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板材隔牆的牆板、骨架隔牆的飾面板和龍骨、玻璃隔牆的玻璃應有產品合格證書。
2)飾面板表面應平整,邊沿應整齊,不應有汙垢、裂紋、缺角、翹曲、起皮、色差和圖案不完整等缺陷。膠合板不應有脫膠、變色和腐朽。
3)複合輕質牆板的板面與基層(骨架)粘接必須牢固。
4)施工要點:牆位放線應按設計要求,沿地、牆、頂彈出隔牆的中心線和寬度線,寬度線應與隔牆厚度一致,彈線應清晰,位置應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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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鋼龍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按彈線位置固定沿地、沿頂龍骨及邊框龍骨,龍骨的邊線應與彈線重合。龍骨的端部應安裝牢固,龍骨與基體的固定點間距應不大於1m。
2)安裝豎向龍骨應垂直,龍骨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潮溼房間和鋼板網抹灰牆,龍骨間距不宜大於400mm。
3)安裝支撐龍骨時,應先將支撐卡安裝在豎向龍骨的開口方向,卡距宜為400~600mm,距龍骨兩端的距離宜為20~25mm。
4)安裝貫通系列龍骨時,低於3m的隔牆安裝一道,3~5m隔牆安裝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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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龍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木龍骨的橫截面積及縱、橫向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2)骨架橫、豎龍骨宜採用開半榫、加膠、加釘連線。
3)安裝飾面板前應對龍骨進行防火處理。
骨架隔牆在安裝飾面板前應檢查骨架的牢固程度、牆內裝置管線及填充材料的安裝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如有不符合處應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