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悄然“出走” 裝修抵押金5年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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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悄然“出走” 裝修抵押金5年沒退

  物業公司突然消失 裝修抵押金5年沒退

本站訊 5年前,將1000元錢存進銀行,至今的利息應該是300多元。而張先生5年前交給物業的1000元裝修金卻由於物業公司的“出走”,至今沒有要回來。張先生通過本報釋出“啟事”,尋找“佳奕馳物業”!

裝修妥了不驗收 物業公司悄悄撤了

張先生曾在瀋陽市大東區林韻春天小區購房,2008年2月張先生領鑰匙時,物業公司就一併收取了裝修抵押金1000元。

但張先生並沒有像鄰居一樣立即裝修,而是到2009年才完成了裝修。裝修完工後,張先生曾經兩次找到收取抵押金的佳奕馳物業,希望通過驗收後,收回抵押金。

但佳奕馳物業工作人員均表示“經理沒在,要想退還抵押金必須經理簽字”。直到2009年底,張先生得知佳奕馳物業已經悄然撤出了該小區,從此之後張先生就再也找不到該公司的任何下落。

根據瀋陽市物價局相關規定,嚴禁物業部門向小區業主收取裝修保證金、裝修管理費、電梯執行費等。顯然,該物業早已涉嫌違規收費。

物業“退隱江湖” 專家建議走法律途徑

昨日下午,北國網、遼瀋晚報記者先後與大東小區辦及瀋陽市房產局物業處聯絡,但上述兩家單位都沒有佳奕馳物業的聯絡方式。

大東小區辦工作人員介紹,此前曾經接到林韻春天業主反映裝修抵押金沒有退還一事,小區辦曾經尋找過該物業公司,但沒有找到負責人。目前該公司在大東區已經沒有專案,該工作人員瞭解,該公司在瀋陽其他地區也沒有專案,因此無從尋找。

公益律師王龍江建議,張先生向人民法院起訴該物業公司,但起訴之前應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該公司的登記備案,確定被告相關資訊,便於法院立案。但律師提醒張先生,由於抵押金繳納至今已經5年,如果該物業公司宣告破產,則無法追回抵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