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也按精裝修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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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也按精裝修收費

公攤”也按精裝修收費


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在購置房屋時,傾向於選擇精裝修房屋。然而,有消費者抱怨,買精裝房時開發商的合同看不懂。另有消費者懷疑,實行全套房統一定價時,公攤面積是不是也收了裝修費用?日前,江蘇無錫工商局新區分局聯合無錫市消費者委員會、新區消費者委員會,對全市5城區部分成品精裝修房樓盤進行了實地調查,歸納了目前無錫市場上精裝修房存在的五大問題,並提出了相關建議。

“拎包入住”困擾多

誇大宣傳,誤導消費者。開發商為了吸引購房者,經常打出“拎包入住省時省心”、“五星級酒店大堂設施及服務”等宣傳語。不少消費者反映,直至開發商通知交房時,才發現房屋實際情況與當初的宣傳相差甚遠。由此導致購房者不肯收房,群體性的消費糾紛時有發生。

購房合同使用不規範,裝修條款內容模糊。目前,開發商與消費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主要有3種情況:一是簽訂由房管部門制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附件形式約定裝飾裝潢部分的內容。二是簽訂兩份合同,份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份是裝飾裝潢合同。三是開發商僅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由裝飾裝潢企業與購房者簽訂精裝修合同。

不少消費者反映,精裝修房的購房合同太簡單,涉及裝修的條款有限,無法從合同中瞭解有關房屋裝修部分的細節,也無法參與合同的制訂過程,只能簽署開發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有些開發商將裝修工程外包給裝飾裝潢公司,意圖轉移並免除自己在裝修質量和後期維護方面的義務。

精裝房中藏筆糊塗賬

房價計算方式不明確,開發商涉嫌轉移建設成本。調查發現,有的開發商與消費者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將房款和裝修款混在一起結算,即總購房款=房屋建築面積×(房屋單價+裝修單價)。房屋的建築面積中包含了公攤面積,如果這樣計算價款,裝修費裡就包含了公攤面積部分的裝修款,而電梯、走廊等公共部位的裝修應由開發商負責並承擔費用。為掩人耳目,有的開發商用只計算房屋總價的方法來轉移視線,售房時只收取毛坯房部分的購房款,宣稱贈送精裝修。但實際上,房屋的裝修費用已經算入購房單價中。如此一來,消費者按建築面積支付購房款,不僅為套內“贈送”的精裝修買了單,還為公攤部分的裝修買了單。

裝修過程沒有監理單位把關,不提供裝修驗收報告。調查中,不少消費者對精裝修房的裝修質量存在疑慮,這主要是因為消費者既無法看到房屋裝修的全過程,裝修時也沒有相應的監理單位負責每一道工序的質量驗收,更沒有專門針對裝修環節的驗收報告。

裝修出現質量問題時,消費者難以維權。目前,在精裝修房購房合同的附件中都列出了裝修所用材料的包修期限,由開發商負責保修。但包修期的起始時間卻規定得比較模糊,有的是從驗房時算起,有的是從消費者入住使用時算起。一旦裝修存在施工質量方面的問題,消費者在維權時,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裝潢公司、建材供應商往往會相互推諉,消費者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應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針對調查中發現的上述問題,工商機關、消委會建議:

行業主管部門應針對精裝修房制訂專門的買賣合同,使購房合同更詳細,更具操作性,明確開發商和消費者的權利義務。

明確房價計算方式,精裝修房的總房價應由房款加裝修款構成,其中裝修款應按房屋的使用面積乘以裝修單價計算。不應有任何其他計算總房價的方法,也不應以“贈送”等名義掩蓋購房者支付的裝修款。

嚴格把關所用裝修材料,規定開發商使用的裝修材料應當是市場流通環節中的成熟產品,開發商應在合同中詳細約定裝修所用的材料、裝置的品牌以及各類產品的規格、等級、質地、顏色、產地、生產商、價位等,避免使用“優質”、“”、“先進”、“相當於”、“不低於”等模糊字眼。

制定裝修工程的施工規範、裝修技術標準和工程驗收標準,同時要明確裝修工程由監理公司進行監理,裝修完工後由監理公司出具驗收報告。在合同中約定裝修工程、材料裝置的包修期限和包修單位。房屋室內空氣質量應符合標準。

保障消費者享有充分知情權,開發商在開發過程中,應做到:一是設立樣板房,並將樣板房作為合同中對精裝修房描述的具體體現,裝修中使用的材料裝置,裝修工程質量均以樣板房為標準,樣板房要保留到交房後3個月,讓買房人將其作為驗房的重要依據;二是設立裝修材料展示廳,詳細陳列裝修時所用的各類建材及裝置,標註產品的品種、規格型號、產地及生產廠家,提供產品的質檢報告、使用說明、保養須知等;三是在房屋工程的各個節點設立開放日,讓消費者近距離、直觀瞭解工程進展、質量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