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為什麼選擇裝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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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舟山晚報》:工人裝修時意外身亡,業主賠了30萬

裝修為什麼選擇裝修公司??

  或許有人還記得,由於家裡裝修工人觸電身亡,演員高虎深陷“命案”,作為公眾人物,他又因為賠償問題備受非議。這件事也再一次給裝修工人的安全教育敲響了警鐘。事實上裝修施工安全貫穿整個家裝的過程,如果不加小心,很多事故的後果甚至是危及生命的。

  無獨有偶,本月初,一樁工人在業主家裡裝修意外身亡、房東賠了30萬元的事情,在當地網路論壇以及裝修QQ群裡瘋傳。

  “請人裝修還有這麼大的風險?萬一發生意外怎麼賠得起?”這樁事給業主們以很大的警醒。

  《舟山晚報》

  工匠裝修時意外身亡,業主賠了30萬元

  律師:業主自請工匠裝修,發生事故僱主需承擔責任

  記者瞭解有關事實後,有律師給出了這樣的建議:業主自請工匠裝修,的確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規避這一風險的途徑,是請正規的裝修公司來承接家裝工程。

  裝修工在僱主家裡意外身亡

  記者向事故發生所在的臨城街道城隍頭社群核實,據社群負責人介紹,事情發生在8月1日,地點是綠島一區。當時,在房東家裡裝修的有兩名工匠。在外間的一名工匠發現另外一人倒在地上時,那人已經不省人事了,經舟山醫院搶救無效身亡。經臨城街道“老孃舅”主持調解,房東賠付這名意外身亡的工匠30萬元。

  自請工匠,怕發生這樣的事

  有當地論壇網友說,“其實這種情況時有發生,這也是業主揪心之處。請正規裝修公司,證照齊全,一旦出事故,業主就沒有責任,因為公司是法人主體,他們必須對工人安全負責,但費用和質量難達到業主要求。而自己叫工人,就是怕發生事故,即使你有安全協議,你仍要對施工安全負責,施工人員如同你僱傭的人。所以你必須時時進行監督,確保施工安全。”

  舟山論壇家居裝潢板塊版主、“天海裝飾”公司負責人“海天一笑”對此表示,業主自請工匠風險的確相當大。“公司現在和房東都簽有施工安全合同,防止此類事情發生。簽訂施工安全合同後,工匠在工地發生意外事故,責任就由裝修公司來承擔。”

  “裝修公司內部有管理機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另外,現在的木匠,年紀大的老木匠居多。工地上施工保護不足,身體失去平衡,倒地容易發生意外。還有電線裸露等,這都是安全隱患。正規裝修公司相對規範一些。”

  律師:僱主確需對意外事故擔責

  因為業主自請工匠,工匠發生意外事故,結果業主需要賠償責任的事故,在各地屢有發生。

  北京大成舟山律師事務所邵其律師對此解釋,業主請工匠裝修,這屬於勞務僱傭關係,僱主的確需要承擔責任。

  而作為業主,應該如何規避這方面的風險?邵其律師說,建議業主與正規裝修公司簽訂委託合同,由裝修公司來負責家裝工程。

  “家裝工程由裝修公司來承接,工匠都是由裝修公司派出的,萬一發生意外風險,也就是由裝修公司負責。業主不要省這點錢。”邵其律師說。

  多數業主對風險瞭解不夠

  目前,很多業主在為新家裝修時,為了省錢而選擇“游擊隊”,甚至部分自恃有裝修經驗的業主,將自家的裝修施工一項一項的單獨找工人來做。

  在採訪中,很多業主都表示知道找“游擊隊”在施工質量、維修服務等方面可能會有各種問題,通過多去工地看看、加強監督應該能從一定程度上有所保證。但是,大部分業主對找“游擊隊”或直接僱工裝修,自己要承擔風險責任沒有明確的認識。

  有的業主認為,既然已經把裝修全盤交給包工頭,憑什麼自己還要負責任;有的業主認為,如果業主有過失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是工人自己操作失誤造成的事故業主是不用負責任的。還有一位業主告訴記者:“知道要負責,但是價格便宜啊,只好冒著風險了,再說發生意外的也畢竟是少數。”

  裝修中可能發生哪些意外事故

  調查發現,大部分業主對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沒有確切的瞭解,認為多就是一些磕碰外傷。一位裝修監理師告訴記者,施工過程中涉及到許多工具和施工方法,任何小小的失誤都可能引發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其中,可能發生的人身傷害包括施工時的切割機傷害、施工材料迸濺傷害、化學制劑中毒傷害、人體高處墜落傷害、重物砸傷、電擊傷害等。

  可能發生的財產損失包括防水施工失敗漏水賠償樓下損失、施工不當造成跑水賠償損失、違規施工破壞建築結構賠償損失、施工引發火災損失等。

  選什麼隊伍,擔什麼責任

  那麼,裝修施工過程中出了事故,責任到底該由誰承擔?對此,律師表示,按照施工主體不同,分三種情況來看。

  一、業主選擇具有相關裝修資質的裝修公司,兩者之間就形成了一種承攬合同關係。這種情況下,施工方在施工期間發生事故,由裝修公司承擔全部責任,業主不承擔責任。

  二、業主選擇由包工頭組建的施工隊,業主與包工頭簽訂合同,由包工頭負責具體管理現場和施工,那麼業主與施工隊之間也是一種承攬合同關係,發生事故後由包工頭負責賠償。但若業主選擇不具備相關裝修資質的工程隊,包工頭要承擔主要責任,業主承擔相應的選任過失賠償責任。 

  三、業主直接僱用裝修工人,那麼業主和裝修工人之間形成僱傭合同關係。這種情況下,施工方發生事故,由業主承擔賠償責任。需要提醒的是,有些“零工”為了得到生意,會與業主簽訂合同,承諾如果發生事故責任自負,這種免責合同是無效的,業主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消費者裝修儘量要選擇正規的裝修公司,並簽訂裝修合同,這樣才有保障。如果是找“游擊隊”或是直接僱用工人來裝修,那麼業主就要負起更多的安全管理責任。所以,消費者還是不要為了省小錢而惹上大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