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人施工時出事故 房主也擔責

築家屋 人氣:1.17W

只因是朋友,知道朋友的施工隊沒有資質,還仍然將房屋修建包給朋友,沒想到裝修時出事故,傷者將施工方和發包人都告上法庭。近日,成都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發包人和施工方將對傷者賠償15萬餘元。

裝修工人施工時出事故 房主也擔責

2011年9月,家住成都雙流的馮女士將自己房屋以“全包”形式交給自己的朋友魏先生修建,並對工期、價款結算、風險等進行了詳細的約定,還簽訂了《修建協議》。協議簽訂後,魏先生很快找來陳先生等人施工。馮女士表示,雖然知道魏先生的施工隊沒有正式的施工資質,但作為朋友,包給他做放心些。

然而,2011年11月3日,陳先生在修建時不慎受傷。經鑑定,陳先生傷情屬8級傷殘。隨後,陳先生將馮女士、魏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們賠償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19萬餘元。

雙流法院一審認為,馮女士明知承包人魏先生沒有施工資質,而仍將工程交給他承包施工,存在過錯。因此,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馮女士、魏先生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陳先生醫療費、務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共15萬餘元。一審判決後,馮女士提起上訴,成都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